为适应消费维权新形势,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徐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
此次征集50名维权志愿者专家库成员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身知识、技能、经验等,自愿参与消费维权工作。成为消费维权志愿者后,工作职责是根据市消保委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专家库成员履行如下工作职责:参与市消保委消费者投诉服务值守工作;参与有关消费咨询活动和投诉调解工作;参与市消保委组织的消费调查、消费体察和社会监督活动;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参与市消保委安排的其他消费维权工作。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为2024年市城建重点工程,该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需占用东坡法治广场、东坡运动广场城市重点绿地1665平方米。
根据《徐州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第七条“不得擅自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绿地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管理养护部门组织听证会,征求专家、群众代表、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规定,计划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4:30举行听证会。会议地址: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区鸿运路高铁数字未来城F栋)B317会议室。
届时将由绿化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专家、管理养护部门、利害关系人,并邀请5名本市群众代表(根据报名人数随机抽取)参与听证会,请广大市民群众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4日下午17:30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及联系电话,并发送至邮箱:。
根据《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实施意见》(苏教研〔2024〕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4〕6号)要求,经学校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认定遴选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15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邮编:210024,电子邮箱:联系电线日
目前,周一至周五人员相对较少,为了避免等待时间过长,如无紧急情形,建议申请人错峰办
微信公众号(“服务”栏目)提前预约、查询所在地受理点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办理。3
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热线分类受理中外人员提出的出入境相关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等服务诉求,提供
、“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申请人可在前往申办出入境证件之前,拨打12367热线,咨询了解有关政策,做好先期材料准备。需要注意的是,不满16周岁申请人,须携带
或户口本,并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监护人还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如户籍信息未载明监护关系的,还应提交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另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一般情况下,本省户籍居民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需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上述证件需
。申请人近期如有出国(境)计划,建议及时查看出入境证件有效期(如护照有效期建议在6个月以上,往来港澳通行证反面打印的签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提前申件,以免耽误行程。5
为确保安全快乐出境出游,建议大家出行前充分了解前往国入境政策,关注我驻前往国使领馆的
,抵达后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做到“文明出行、和谐旅游”。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奥迪电动汽车自2024年6月15日起,召回2022年7月26日至2023年6月2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奥迪e-tron GT及RS e-tron GT电动汽车,共计251辆。
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Model 3、Model S和Model X电动汽车
自即日起,召回2013年9月13日至2017年7月1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大切诺基汽车,共计9713辆。
6月14日,在铜山区湘江路与嵩山路西南交叉口,铁道兵历史文化纪念园暨铜山区双拥公园建设工程开工仪式举行。徐州市戎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心理事长牛玉敏介绍,铁道兵不仅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也作出了突出贡献。70多年的风雨淬炼,中国铁建接续传承、大力弘扬“逢山凿路,遇水架桥”的铁道兵精神,为建设新时代“人民铁军”注入强大精神力量。自1948年至1983年,35年间,仅徐州这块热土上,就有25000余名热血青年响应国家建设需要参加铁道兵。
在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铜山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弘扬铁道兵文化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全市铁道兵退役老兵鼎力相助,多方筹措资金300万元,筹备建设铁道兵纪念园。
铜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纪念园建成后,将是江苏省第一家铁道兵纪念园。同时,还将拓展和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加强红色文化研究,组织开展分众化、对象化、互动式、体验式的宣教活动,把铁道兵的奋斗历史讲生动,把红色铁军的血脉传承下去,让红色资源活起来、“潮”起来。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有关要求,“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
睢宁县定向生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
。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三、乡村定向师范生“本县报本县”,录取后与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符合国家高考政策、户籍为睢宁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我县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报考原则为“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我县的考生,方可且只能填报我县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会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户籍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协同开展培养工作。在学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培养院校将情况书面报给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征得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取消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具体情形为:1.乙方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3.未能按期获取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4.毕业前未能获得相应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县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县教育局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就业后xk星空体育app下载,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条件的乡村教师定向生,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应先征得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解除定向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生的相关政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乙方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各地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拟征收九里街道孤山社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1.0095公顷(15.1425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969公顷(14.535亩),未利用地0.0405公顷(0.6075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鼓楼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8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至2024年7月18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人民政府(联系人:李森;电线)。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鼓楼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8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鼓楼区九里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刘庆;电线)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拟征收九里街道孤山社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0.7287公顷(10.9305亩)。其中,农用地0.4113公顷(6.1695亩),含耕地0.4113公顷(6.1695亩);建设用地0.3174公顷(4.761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鼓楼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8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至2024年7月18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人民政府(联系人:李森;电线)。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鼓楼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8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鼓楼区九里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刘庆;电线)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九里街道刘楼社区、牌楼街道马场社区、琵琶街道殷庄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
1、拟征收九里街道刘楼社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4.5513公顷(68.2695亩)。其中,农用地3.7553公顷(56.3295亩),含耕地3.1494公顷(47.241亩);建设用地0.796公顷(11.94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2、拟征收牌楼街道马场社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0.133公顷(1.995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133公顷(1.99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3、拟征收琵琶街道殷庄社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0.1694公顷(2.541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1694公顷(2.541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鼓楼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8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至2024年7月18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人民政府(联系人:李森;电线)。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鼓楼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8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九里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刘庆;电线)、牌楼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刘翔;电话:)、琵琶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李海龙;电话:)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鼓楼区丰财街道下淀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